106年6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2)

DEEP & FAR

 

 

利用智慧財產權法保護原住民文化財產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有別於尋求註冊太陽符號,Zia Pueblo開始了一場法律征戰來爭辯結合該符號的標記之註冊。部落從事在兩個分別的努力異議商標的註冊,其理由為根據蘭哈姆法案第2(a)條,建議的商標將偽誤地暗示一個與Zia Pueblo的連接。在兩實例中,經過漫長的訴訟,試圖註冊納入Zia太陽符號標記的商業實體將撤回他們的申請。

    雖然這些撤回代表Zia Pueblo的孤立勝利,撤銷沒有產生可能勸阻其他商標實體註冊相似商標之先例,此給Zia Pueblo非常少的彈藥以應付未來的挑戰。然而,Zia Pueblo的法律努力確實導致了相當大的本地知名度,其似乎傳達了Zia太陽符號在沒有許可下,不應該被使用的信息。從那時起,Zia Pueblo已經成功與商家談判使用太陽符號的授權,以交換給Zia Pueblo獎學金基金之捐贈。

此外,在1994年,Zia Pueblo開始了一場運動以尋求從新墨西哥州在州旗幟使用太陽標誌之補償。雖然活動沒有成功地獲得Zia Pueblo人所看到七十年的未經授權使用的補償,但它確實在Zia Pueblo和墨西哥州之間似乎開啟了溝通與協商的系列。 第一,墨西哥州發佈了一份備忘錄,承認該符號屬於Zia Pueblo,而墨西哥州沒有適當的許可和權限來利用此符號。然後,2008年,當墨西哥州試圖創造一個新的州領域時,墨西哥州接觸Zia Pueblo而要求在新設計中使用Zia太陽符號的許可,而Zia Pueblo授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