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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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riad 回來了 |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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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Myriad裁決特別地留下了未觸碰的cDNA,DNA具有非自然發生的片段或關於基因知識的應用」,美國專利律師Colleen Tracy如此認為。 使這一切都不是真的 Myriad判決的範圍延伸超出了遺傳學公司的業務。美國專利律師Kevin Hooper說道:「無疑地,專利適格標的的寬度已經被Myriad判決所縮減。經由已完成或正在進行中人類基因組計畫以及其他相似的整個基因組序列計畫,基因組序列請求的高度已經過去了很久。」 「因此,我看到Myriad的判決在那些請求分離的基因組序列的已經核准的專利上的主要衝擊。」 Tracy贊同,補充說明最高法院的Myriad判決狹窄地適用於天然存在的DNA序列,但不限於只有人類DNA。 「若該序列與天然存在的序列相同,我們不能取得老鼠、細菌或病毒的基因的專利。雖然一些投資人會害怕,在花少許時間瞭解該裁決的任何人將會瞭解,它狹隘地論述了天然DNA序列的可專利性。」 Hooper爭論該判決也可刺激創新,因為科學家不再需要擔心對於DNA序列侵害專利申請範圍。 但根據Engellenner,該判決會降低投資人在這些領域的誘因:「沒有資本,大部分的發明人會有困難將他們的想法實現。在生物科技尤其如此,因將產品帶入市場通常需要冗長的臨床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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