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95)

DEEP & FAR

 

 

部落客、記者、報導及特權

 

黃郁靜 專利工程師

•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

•陽明大學生物藥學所

 

 

    當保護法制定時與當它在1981年修訂時,其是正確的。但是自1981年來改變了很多。您還記得1981年部落格與網際網路的狀態,不是嗎?這裡有一個提醒:“IBM的PC,準將64和ZX81屬於1981年上市的個人電腦。首台IBM PC擁有4.7Mhz處理器和擁有16 K記憶體的最便宜型號。磁碟機是一個額外的選擇,但每一個5.25英吋磁碟可以容納160K的數據…”。因為沒有網際網路,所以沒有部落格─好吧,不是為了你和我,雖然在1981年,追隨ARPANET的腳步,紐約城市大學建立了BITNET來提供電子郵箱、群組伺服器和檔案傳輸到會員學術機構。這並非真正的Facebook。事實上,如在1980年代的Westlaw“Walt”終端上做法律研究的任何人將會記得,這是在這些網際網路先驅上連接速度達到閃電般的56Kbps的四年多前。如果它沒有在途中在俄亥俄州因超速行駛被攔下,即使是在線上運行的任何認真的多資料庫檢索有權使操作它的律師悠閒地吃飯,而結果似乎走出了明尼蘇達州 (即Westlaw的伺服器所在地)、笨重地透過當時的電腦輸入、然後緩步回了紐約,而用擠壓的方式,一次一個字(感謝上帝有平滑字型!)通過電子針孔完成。

 

II. 報刊,功能強大的以及建議的聯邦保護法

    網際網路體驗在1981年還是一個夢想。在這一年,前眾議員 “Chuck”Schumer開始他在國會的第一個任期,以及他與建立報業的傳奇戀情─在1981年是唯一重要的報業。Schumer參議員與傳統新聞的關係廣為人知。在華盛頓有一則長存笑話:“什麼是國會山最危險的地方?在Chuck Schumer和電視攝影機之間”。 Schumer參議員已要求償還那些攝影機對他厚愛的關注,促使歐巴馬總統有一次開玩笑說Schumer攜帶報業作為他 “所愛的人”來赴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