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9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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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鑑價:了解無形資產 |
吳怡珊 專利二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園藝學系 · 台灣大學植物科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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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底,歐盟委員會發佈一個報告,其關於在一些特定領域中鑑價IP權的問題:吸引投資和資金、提起法律訴訟、及在違反的情況下確立損害,及會計準則和財務報告。關於最後一點,歐盟委員會認為公司內部產生的IP的重要部分並沒有在資產負債表中活化,由此對那些公司的(潛在)投資者不具備所有和那家公司有關的資訊。 因此,建議將關於無形資產和IP的“管理報告”補充至財務報告中,從而提高關於IP資產的價值以及提供給財務機構、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資訊的透明度。 Marlous Stal說:「更甚於其他建議,我覺得這是有價值的提議。也許它可以讓企業系統地思考他們的知識產權的價值,以及如何可以使用此價值。有時候你可以看到企業在危急時抵押他們的IP資產,作為對新銀行資金的擔保。然而,這是基於非常負面的動機。我知道企業能夠在他們的IP資產的基礎上吸引資金的例子很少。我可以想像當企業越來越習慣於報告他們的IP價值時,這會變得比較容易。」 Hans Bottema說:「我不認為這樣的報告是義務性的,因為它往往是關於公司傾向於保密的事情。但是對於想要這樣做的企業來說,它可以像是股票發行的說明書,並成為吸引資金的堅實基礎。或許應該介紹標準報告格式。這些可以突顯IP資產的經濟期望值,以及它的技術法律特質:各種知識產權的堅實性、可執行性、地域覆蓋性等的狀態是什麼?」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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