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91)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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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專利法即將到來的改變 |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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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的、之前未被揭露的技術結果,而該技術結果是被請求保護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所達成的,是不被允許的。以往,當回覆審查員的核駁意見時,其是相當有力的工具。 一個實用新型申請案僅能保護一個技術解答,即該組申請專利範圍可能僅包括一個獨立請求項。以往,實用新型可允許保護有差異的技術解答。 時間限制 對作者而言申請發明以及實用新型申請案的優惠期是從公開揭露的日期起6個月,而對工業設計申請案則為12個月。 一個實用新型專利的最大有效期限制為10年,相較於以前為13年。 一個工業設計專利的最大有效期為25年,但其分割為5年期為單位(以往是15加10年)。 對於OA提出答覆的期限嚴格限制為由俄羅斯PTO發出OA的日期起3個月。以往,這個期限設定為申請人或其代表人接到OA的日期起2個月,且其事實上等於從核發日起算4個月。 核准後的問題 發明、實用新型或工業設計專利可能會遭受挑戰,即使它已經過期。而以往這個選項是沒有的。 對於請求保護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缺乏足夠的資訊由該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實施被認為是使專利無效的一個理由。而以往這個選項是沒有的。 在挑戰一個發明專利的期間,若尚未超過實用新型專利的最大有效期間(10年),其所有者可將其轉換為實用新型專利。而以往這個選項是沒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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