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91)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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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委員會: 真實的火箭備忘錄 |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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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引言 A. 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案 2011年9月16日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被簽署為法律。1 該全面的專利改革法是175年內智慧財產法之最大改變。該法案之目的之一係促使美國之專利制度與其他國家之專利制度一致,並為專利權所有人創造一個較快且更穩定的程序。美國發明法案將美國從授予專利給想出一發明之第一人的一制度轉換到授予專利給提出一專利申請之第一人的一制度。先申請程序於2013年3月16日實施。 亦宜注意美國專利商標局於2012年7月16日在底特律河廣場大道300號開啟其第一個衛星辦公室,以Elijah J. McCoy的名字來命名。該建築物,列在國家歷史登記簿上,是Parke-Davis實驗室及Stroh’s Brewery總部的前址。說個有趣的題外話,Elijah J. McCoy,一個非裔美國人,生於加拿大安大略省科爾切斯特,發明一種用於給火車及船舶蒸汽機上油的自動潤滑器。於1872年7月12日,他因「蒸汽機之潤滑的改善」(美國專利第129,843號)而取得他的第一個專利。McCoy在密西根州伊普西蘭蒂的一個居家機械工廠中努力出他的魔法。格言「實在的McCoy」,表示實在的東西,已和Elijah McCoy的一種油滴杯的發明聯繫在一起,他因該發明而出名。 註釋: 1. H.R. 1249. 112 Cong.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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