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91)

DEEP & FAR

 

 

你認為3D列印是否需要新的立法?

by NLO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學士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我們曾問大家3D列印是否需要新的立法與規則。對此主題,我們被引介至無數個有趣的網址與技術文件。目前一個激烈的爭辯正在熱切的進行中。我們期盼著立法行動的洪潮,如果工業界覺得他們的利益瀕臨危險,那麼這是一定會被發動的。國際市場研究公司Gartner預測在2018年智財權的擁有者將承受1000億美金的損失。Jonathan Higgs(英國UDL專利律師):我個人假定(我自己從未用過一個3D印表機)你需要從,例如一個電腦輔助設計(CAD) 程式獲得指導,來印製一個物品,例如一張椅子。另外,你可以自行掃瞄它,但是品質會相匹配嗎?首先,有人會甘冒風險來實際掃瞄與印製一個目標市場的「設計師」物品嗎?也就是說你失去一個銷售了嗎?複雜的產品將會更難於掃瞄與重製。然而,如果原始檔隨意可得,那才是個問題。作為一個設計的擁有者,你將需要確保設計原始檔被嚴格的控制,且採取步驟來防堵未經授權的散播這些檔案,正像娛樂界試圖做的。關於社會的較大議題是非法物品,例如武器的貿易/可獲得性,其是潛在更大問題而將必須被不同地處理以換取一般性地良好產品。我不將裝備或物料的附加費用視為一個答案,因為其實際上不可能分攤。然而,夠真實的是,修訂智財權可以使即使是私人使用的複製行動成為可控告的侵權,以作為一個威攝物。當然,實施它可能是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