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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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對美國專利法的重要更新 (一)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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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elight
Networks公司控訴Akamai Technologies公司的判決 最高法院已經推翻聯邦巡迴法院,並認為要認定誘導專利侵權,直接侵權人是必要的。系爭專利關於一種傳送電子資料的方法。被告侵權人Limelight執行Akamai所請求的專利中所有步驟,除了「標上標籤」是Limelight的客戶執行的。最高法院利用聯邦巡迴法院在Muniauction公司控訴Thomson公司,532 F.3d 1318中的見解,認定未發生直接侵權。Maniauction之認定須要一個單一實體來執行或可歸因於對所請方法的每個步驟的執行來認定直接侵權。最後,最高法院決定一個潛在的侵權人不必根據第271(b)條誘導侵權而負責,除非有一個單一實體直接根據第271(a)條侵權。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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