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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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是錯的?歐洲法院打擊 谷哥(美國科技公司)的隱私裁定 (三)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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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美國智慧財產權的所有者及內容的提供者,這個決定的後果是很難預測的。諷刺的是,這對犯人是一個機會讓他們要求從網際網路上刪除搜尋的內容,使相同的DMCA制度(智慧財產權的所有者已使用多年來防止盜版及其內容被侵害)可能會轉為不利於DMCA。例如,若實施一個像DMCA的公告及刪除制度,雖然在其他方面是合法的,但這可能會導致加入或指涉爭議個人資訊的拙劣模仿與批評網站的審查。 毫無疑問地,「被遺忘權」的範圍將會隨著時間逐漸形成,因基於他們各自對這個判決的解釋,歐盟28個會員國會實施其規則。這意味著對美國公司及歐盟監管機構是一個長時間且昂貴的試誤期。因此,因為它在整個歐洲解釋與實施,密切監視這個判決的影響對科技公司及智財權人來說是極為重要的。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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