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9)

DEEP & FAR

 

 

 
在歐洲專利局的
技術功效及電腦實施發明(七)

 

鍾國誠 專利一組副主任

•台北工專工業工程學科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碩士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博士

 

 

資料的加密

申請人在視訊串流的領域中提出專利申請案。該申請案敘述具有視訊伺服器、機上盒和智慧卡的系統,在使用者能夠使用該系統以享受視訊串流服務之前,該智慧卡要由該使用者插入該機上盒。該視訊伺服器、該機上盒和該智慧卡全被提供有複數加密鍵,其用於加密在該視訊伺服器、該機上盒和該智慧卡之間脆弱介面上的全部資料。請求項相關於儲存和使用這些加密鍵的新方式,且所請求的功效是對在該些裝置間介面上所交換之具著作權資料和秘密資料之複製的較高保護。

步驟2:有勝過先前技術的貢獻。前進到步驟3。

步驟3:所述程序僅相關於與自然界中的程序不相關的資料處理。前進到步驟5。

步驟5:這資料處理也不是代表自然的程序。前進到步驟6。

步驟6:由於該資料處理相關於避免非法存取在電子裝置間介面上所交換之具著作權資料和秘密資料的技術問題,因此有技術功效。前進到步驟4。

步驟4:如果該發明包含創新的步驟,則將獲准專利。

作業系統

申請人提出相關於電腦之新的作業系統的請求項

步驟2:有勝過先前技術的貢獻。前進到步驟3。

步驟3:可爭辯地,該請求項確實相關於控制自然界中的程序(亦即電腦處理器工作之方法,而以新方式予以控制)。前進到步驟4。

步驟4:如果該發明包含創新的步驟,則將獲准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