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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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專利局的 技術功效及電腦實施發明(六) |
鍾國誠 專利一組副主任 •台北工專工業工程學科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碩士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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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是說明前述方案如何能夠被使用的一些範例
自動翻譯
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其中請求項相關於用電腦將日文翻譯成英文的新方式。
在該方案中事件的順序會是如下:
步驟2:有勝過先前技術的貢獻(亦即,將日文翻譯成英文的新方式)。前進到步驟3。
步驟3:所請求的發明不是相關於控制自然界中的程序。前進到步驟5。
步驟5:該請求項不是相關於呈現某個自然的程序或實體的資料。前進到步驟6。
步驟6:不存在為歐洲專利局所接受而作為技術功效的功效。
因此,該請求項相關於非技術的貢獻,並將被核駁。
金融交易
專利申請案的請求項相關於電腦的網路,所述電腦被排列在一起以執行新的金融交易。該新的金融交易能夠被執行在該網路上或在任何電腦上。
步驟2:有勝過先前技術的貢獻。前進到步驟3。
步驟3:該貢獻不是相關於自然界中的程序,反而是相關於金融界中的程序。前進到步驟5。
步驟5:其資料是金融資料,因此本問題是回答成否定的。前進到步驟6。
步驟6:再一次,本問題是回答成否定的。因此,能夠總結:所請求的發明將被歐洲專利局視為商業方法,並將被核駁。
對於線上拍賣、或能夠在任何類型電腦上玩的新的紙牌賽局可能想像相同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