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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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是錯的?歐洲法院 打擊谷哥(美國科技公司)的隱私裁定 (一)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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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的重大事件中,歐洲最高法院打擊了美國的技術公司和言論自由之倡導(當它承認並肯定了個人的線上「被遺忘權」)。 在2014年5月14日,歐洲聯盟法院(ECJ)裁定谷哥(Google)須要根據使用者的請求,刪除他們的搜尋結果「連結至網頁、被第三者公開及含有與個人有關的資訊」,即使當此資訊是真實的且是合法的公開。ECJ之認定係根據清楚的歐洲原則,即個人的網絡隱私權「作為一個規則超越」在資訊自由流動的Google的經濟利益及大眾利益。 在美國,對判決的反應斷然是負面的。評論家評論ECJ的裁定悍然無視第一次修正案,此裁定會允許個人從搜尋結果中移除非敏感資訊,如他們的生日及他們雇主的名字。一些代表的資訊技術公司的貿易集團譴責此裁決為「歐洲大型的私人審查制度」,這可能允許個人(特別是那些有權力的人)刪除歷史中某些過去的事件。此裁決會扭轉在民主化知識及促進不受限制的接近全世界資訊的網際網路的成功。 另外,橫跨大西洋的歐洲評論家們稱讚ECJ的判決為「戰勝了美國網際網路公司的全能」,而批評美國的反應是「歇斯底里」。這項裁決被視為一個早就應該實行的個人的網路隱私權的驗證。此外,有些人認為此決定對一個複雜的問題是一個平衡且微妙的回應。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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