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6)

DEEP & FAR

 

 

歐洲專利法
 

 

吳崇瑋 專利工程師

•清華大學數學系學士

•台北科技大學電通所碩士

 

歐盟統一的專利保護及統一的專利法院體系

介紹

在整個歐洲提供統一的專利保護的提案已經討論了超過40年,1973年的歐洲專利公約(EPC)已對於歐洲的專利建立一個共同的申請及授准程序,且已在第九章提供一組締約國創造一名為「具統一特性的歐洲專利」的可能性。

     如今該「具統一特性的歐洲專利」(亦名為「統一的歐洲專利(UEP))最終至少對於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已初步成形,伴隨著一「統一的專利法院(UPCt)」(具統一及現有歐洲(成束)專利的專屬管轄權的侵權和無效法院)。然而,按照目前計劃中的UEP在義大利、西班牙及亦或許波蘭將不具效力,但波蘭之後仍可能加入新的體系。

    當該新體系將被制定時仍有一些不確定因素,因為西班牙仍持續大力對抗計劃中的制度。

    在義大利及西班牙對抗介於創造該UEP體系的剩餘25個歐盟成員國間「強化的合作群組」之法律訴訟(最近已被歐洲聯盟法院(司法歐洲法院)所駁回後,西班牙已向ECJ提出另外兩個訴訟以對抗建立統一歐洲專利基礎的兩條EU法規。此舉對於推行該體系將形成一嚴重的障礙,至少阻礙了計劃中的時程。

    新的統一歐洲專利保護體系在法律上繫於兩支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