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5) |
DEEP & FAR |
|
日本法院判決 (一)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
|
||
1.
智財高等法院對 “一事不再理” 的判決 這是一個尋求撤銷訴訟審判決定駁回的案例(判決作成:2015年8月26日,智財高等法院,2015
(Gyo-Ke) 10235)。 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智財高等法院)作成原告的審判請求是否違反 “一事不再理” 效力。 背景 關於此案例的專利,第三方(此案例中非原告一方)在2009年7月13日申請了一個專利無效審判的請求,以 “Ko No. 4公開本” 為主要參考。日本特許廳(JPO)做了一個讓專利無效的審判決定。智財高等法院撤銷該決定(智財高等法院,2000 (Gyo-Ke) 10104),隨後JPO作成一個駁回審判決定(“第一審判決定”)。第一審判決定成為最終且有約束力。 在2011年8月25日,原告申請了一個專利無效審判的請求(“第二審判”),在第一理由以 “Ko No. 3公開本” 為主要參考,而第二理由以 “Ko No. 4公開本” 為主要參考。JPO作成駁回審判決定(“第二審判決定”)。智財高等法院維持該決定(“第二審判決定”:智財高等法院,2012 (Gyo-Ke) 10177)。第二審判決定成為最終且有約束力。 此外,原告申請了另一個專利無效審判的請求(“此案例的審判”)。JPO作成駁回審判決定(“此案例的審判決定”),原告在智財高等法院提出案件(本案例)。 (待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