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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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或欺騙?最近的在幫助消費者識別 在數位世界的廣告上法令的成果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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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查此組“贊助”文章後,該NAD認定高通和Mashable已經足夠地澄清該高通的張貼(其在探索產品後面的科技而不是Snapdragon)是與一贊助商有所連結。雖然即使在高通贊助期限屆滿“裡面有什麼”的文章依然在Mashable上後,且原來的“贊助內容”標籤被去掉,NAD認定這並沒有創造任何欺騙潛在可能。當贊助商的廣告和促銷的意圖被除去,文章又回到保持中立,也就是以新聞為主的內容。NAD的分析說明如何在網絡環境中,同樣的一段內容在一個背景下或在第一時間可能是欺騙性的,而在另一則是無害的。
IV. 紐約總檢察長
紐約草根營銷的解決代表和另一個在網際網路之前的問題相關的線上執法之增加,且他們也都基於誠實廣告的一般性已制定完善之原則。“草根營銷”在遊說的觀點來看泛指假的草根成果。聯邦貿易委員會鎖定在2010年與在網上披露的逐漸增長的關注,以及與在2009年頒布的執法背書和褒獎指南相關的活動,除了在“清潔草坪行動(Operation Clean Turf)”期間的紐約總檢察長所鎖定的實務之外,(如同導致近期解決的為長達一年的調查被稱呼的),假評論宣傳活動有被組織在Amazon.com和許多其他網上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