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4)

DEEP & FAR

 

智權的向上提升與向下沉淪()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淡江大學機械系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以創新思維作為核心價值科技產業,乃至於以創意構想為競爭本質的文創產業,都必須仰賴智慧財產權的運用,才有機會將產業的商業價值充分的發揮出來。儘管台灣地區的人均專利數量曾經傲視全球,被國際的競爭力評鑑機構給予極高的肯定,但是熟知內情者心知肚明,台灣專利的商業價值鮮少被運用出來,絕大多數的專利權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行使手中的專利權。所以說,台灣地區的創新或創意的腦力資源只是被企業經營者大量的消費,甚至可以說是浪費。近二十年台灣的科技產業競爭力停滯不前,或可謂是逐漸衰退,追根究底,有一個顯著的原因就是業者對於智權價值的觀念謬誤,這樣的謬誤導致了企業在創新領域價值面上的偏差,許許多多優秀的創意難以透過是當的法律途徑而為企業取得商業上的對價。所以簡單的說,科技業老闆對專利權的觀點,決定企業將向上提升,或是向下沉淪。這篇文章主要是寫給企業的經營者看的。

隨著政府開放專利師考試以來,這幾年新進的專利事務所數量暴增,然而智慧財產局的統計數據顯示,專利市場的大餅不升反降,這樣的供需消長形勢自然的演變為專利服務業削價競爭的局面。不幸的是,專利文件和3C產品不同,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品質有一點像是文創作品一樣,並沒有任何工業標準可以據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