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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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發現及雲端運算之挑戰 |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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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請求。一個好的契約將會備妥一契約協議,該契約協議將詳述該雲端賣主將如何回應任何第三方資訊請求(例如一傳票),及在產生所請求的資訊之前,賣主是否有責任向公司告知那些請求。應知道的事實是,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總是像它可能看起來的那樣簡單。某些國家(包含英國)具有某些法規篇章中的條款來對抗洩密。這可能表示假如賣主遵守任何契約的規定來在傳送所請求的資訊之前告知你,他將會犯下一刑事罪。 ․處理之範圍、類型及目的、資料類型及資料題材之範疇。這是一個不太可能有爭議,但似乎被Schleswig-Holstein主張明確地要求的領域。 ․轉包。某些幾乎虛擬的營運存在著,其銷售雲端運算,但然後轉包他們已獲得的任何契約。你知道你和誰簽訂契約是重要的。你將需要對你所提議的賣主及其轉包商進行應有的查核及信用檢查。你也應該試圖找出將保有你的資料的設備位於何處。假如資料被保有在海外,使用如由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所產生者的那些貪污指數,亦將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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