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8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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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主張的保險涵蓋範圍: 法院間的矛盾和商標代理人之歧見 作者:Christopher L. Gra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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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晴 程序一組副主任 .法國馬賽三大歐亞研究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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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後,Knife Co.案法院藉由比較蘭哈姆法對商標的定義與布萊克法律詞典對稱謂的定義,來分析爭點並得出過去有理賠範圍之結論。Knife Co.案法院亦提到,根據不公平競爭法整編(Restatement (Third) of Law of Unfair Competition)規定,稱謂和標語皆可“無疑被視為商標而受到保護”。應用了類似的分析,First State Insurance CO. v. Alpha Delta Phi Fraternity案的法院參考韋氏第三版新國際詞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和布萊克法律詞典而得出是商標侵權主張是稱謂或標語侵害的結論。 在Merchants Co. v. American Motorists Insurance Co. 案(簡稱“Merchants”案)的判決中,法院拒絕“稱謂之侵害”僅限於著作權脈絡之主張,並認為“稱謂之侵害”可以包括客戶名單之未授權使用,因為其涉及了“侵害…客戶名單所有人之稱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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