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0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9)

DEEP & FAR

 

 

聯邦巡迴法院認定儘管在揭露中
缺乏程式碼,一種演算法之一請求項
得以散文為充分地描述
Typhoon Touch Tech. V. Dell Inc.
在2011年11月4日宣判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地方法院將Typhoon的無鍵盤電腦系統之請求項要件解釋為“需要求一裝置(要被該請求項所涵蓋)實際地執行,或是被配置或被程式化以執行,各個陳述在該請求項中的功能”。Typhoon辯稱:一個裝置為滿足此要件,僅需能夠被配置或被程式化以執行此陳述的功能。然而,地方法院不同意Typhoon的潛在功能性辯解,並認定所有的被告均無侵權。聯邦巡迴法院亦駁回Typhoon的潛在功能性辯解,並判定在地方法院之供儲存元件的記憶體需要一個被配置或被程式化以儲存此日期收集應用程式的裝置的解釋無誤。

該地方法院認為該專利無效,判定該術語“交叉參考之裝置”不明確,並且認為此請求項元件缺乏充分結構,因其未能揭露關於此主張功能之一種演算法。然而,聯邦巡迴法院駁回此基於請求項不明確的理由而無效的簡易判決。聯邦巡迴法院表示:藉由在此申請案說明書中一段交叉參考的演算法之描述及該專利“僅需揭露供熟習該項技藝者得為該指定的功能而提供一種運算的軟體程式之充分的結構”,故“用以交叉參考之裝置”係被支持的。

該聯邦巡迴法院認同該地方法院對“用以執行的處理器”、“協同運算”及“無鍵盤”之爭議的請求項術語的解釋。至於所有的被告,該聯邦巡迴法院亦認同該地方法院無侵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