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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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明擔保交易中的智慧財產權 |
陳柔潔 專利工程師 .中興大學食品科學系 .台灣大學生物化學暨分子生物學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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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交易法和智慧財產權法之間的衝突,使其成為對立法行為來說是成熟的區域。隨著智慧財產權做為推動經濟力出現,國會應該考慮建立一個集中式制度,使智慧財產因而能更容易和有效地做為商業的擔保品。法律現在藉由具有寶貴的智慧財產權之新興的和成熟的公司兩者努力促進集資。結果,從業者、債權人和債務人被留下關於許多有關擔保交易的具有微妙的問題爭議的不確定性。創建一個智慧財產中擔保利益的聯邦註冊處將提供在智慧財產中建立、維持、記錄以及轉讓權利所需的確定性和效率,從而確保其籌措資金的持續成長。 本文提出了藉由最小化交易成本及使擔保交易中的簡單和效率成為可能,在促進抵押擔保貸款的使用之商業法律角色。其詳細說明了智慧財產和擔保交易的基本概念,並討論了發生在智慧財產中擔保交易領域的問題和衝突。其還檢查了改善一些這方面問題的先前努力,而且最後提出了一種立法解決方案。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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