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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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模式的專利時代來臨(二) |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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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競爭則不然,一項獨到的營運獲利模式絕對是同業競相學習模仿的對象,如果這套模式本人不具有技術門檻,見了光就會一文不值。所以,在還沒問世之前,好的營運構想就該以專利或營業秘密其中一種方法來保護其智慧財產。像是美國這樣一個網路與各類媒體開放而商業活動頻繁的地區,屬於商業模式類型的專利數量驚人。所幸的是,專利是屬地的產物,美國專利權並不及於美國以外的地區。所以,這些公開的專利說明文件可以作為其他地區網通行銷業者的參考。在亞洲地區,如果是以華文社會為對象的商業模式,可能需要考慮多個華文地區的專利侵權或是專利佈局。相信在未來幾年之內,專利戰火很快就會波及商業模式這個新的領域。
最近兩年曾經遇到幾位從事多元行銷的業者,他們很意外的發現其競爭對手滿口袋的專利,進而好奇該如何進行反制。除了專利規避之外,許多人也好奇什麼樣的發明構想可以申請專利。俗語說輸人不輸陣,先不論誰賺的錢多,擁有一定數量的專利,似乎是一種在商場上壯大我方聲勢的好方法。
其實自這個世紀初以來,發展自美國而遍及歐亞地區,商業模式專利的觀念已經產生了大幅度的進化。筆者在20005年曾經就同一題材提出美/中/台三個地區的專利申請,原本認為同樣也具有市場機會的日本則是第一個放棄,因為日本在當時是不接受這類專利申請的。結果,只有美台兩地的專利申請被認定適格,原來那時候的大陸也不接受商業模式的專利申請。事過境遷,現在各國的觀念已經趨為一致,老美的專利價值受到大家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