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0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8) |
DEEP & FAR |
聯邦巡迴法院認定儘管在揭露中缺乏程式碼, 一種演算法之一請求項得以散文為充分地描述 Typhoon Touch Tech. V. Dell Inc. 在2011年11月4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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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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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hoon Touch Technologies公司(“Typhoon”)對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上訴美國地方法院的決定,其認為包含“無鍵盤”觸控螢幕電腦系統之專利無效且基於此地方法院對請求項的解釋並未被侵權,提起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聯邦巡迴法院”)認同該地方法院之不侵權的判決並且撤銷該地方法院所核准之基於請求項不明確的理由而無效的簡易判決。
該聯邦巡迴法院認同該地方法院關於此“用以儲存的記憶體”、“用以執行的處理器”、“協同運算”及“無鍵盤”之請求項術語的判定。基於此些判定,該聯邦巡迴法院認同該地方法院之無侵權的判決。該聯邦巡迴法院撤銷此“用以交叉參考之裝置”為不明確之請求項術語的判定,並且撤銷基於請求項不明確的理由而無效的簡易判決。(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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