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8)
DEEP & FAR
變遷至美國發明法案(十六)
陳柔潔 專利工程師
.中興大學食品科學系
.台灣大學生物化學暨分子生物學所碩士
表4:AIA領證後程序
AIA程序
狀態
適用於
效用
多方複審
取代多方再審查
任何已發證的專利,在發證九個月後或領證後複審後開始。只能第三方申請,專利權人則不行。
請求者可基於專利或印刷出版物根據AIA 35 U.S.C. 102或103對一申請專利範圍提出異議。
在侵權指控的一年內必須請求。
補充審查
新
任何已發證的專利,只可被專利權人申請。
專利權人可對任何引起可專利性的實質新問題之資訊請求單方再審查。基於和請求一同提交的資訊,提交補充審查請求通常阻止了不可實施的認定。
表5:AIA領證後程序的時間表
日期
專利權人行為
兩者
第三方行為
請求衍生調查程序(同樣請求的發明;在自己的申請案公開或發證一年內)。
專利發證
請求再發證(使專利無效的錯誤);
請求更正證明(PTO錯誤或筆誤);
更正發明人;
申請期末拋棄或法定拋棄。
請求補充審查(任何引起可專利性的實質新問題之資訊)。
請求單方再審查。(以考慮專利或印刷出版物引起之可專利性的實質新問題)。
請求過渡期程序(領證後複審)如果該專利係一被涵蓋之商業方法專利。
在2020年9月16日前請求。
請求領證後複審
發證+9個月
請求多方複審
發證+12個月
侵權指控
指控+1年
專利到期
到期+6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