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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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中的多方審查:前十大清單(之二) |
賴以斌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東吳大學微生物學系 · 中興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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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會並未改變任何讓IPR對專利權挑戰人如此地有吸引力的法規,而且如果PTAB繼續發佈對整個IP社群(而且特別對「專利被告社群」)有意義的「最終書面決定」,而且那些判決是被聯邦巡迴法院(在程序上及實質上)確認的,那麼假定我們將立即看到每個月至少100件提交新的IPR聲請案是公平的。每月新聲請案的數量可以到多高?根據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13專利訴訟研究(http://www.pwc.com/us/en/forensic-services/publictions/2013-patent-litigation-study.jhtml,2013年6月),「專利訴訟案提交的數量在2012年以幾乎30%暴增到5,000件,其中有些專利訴訟案的增加歸因於『AIA的反對合併審理(AIA’s anti-joinder)』規定。」該研究還提到:「專利侵權訴訟案沒有顯示出降溫的徵兆。」 鑑於AIA的反對合併審理規定的效力,總結出每年立即將有5,000位個別的被告(即,每個訴訟案一位)希望且能夠提交IPR聲請案是不合理的,因為現在原告提交多件由不同侵權人侵權相同專利的訴訟案,而非單一件多位被告的訴訟案。另一方面,許多訴訟案涉及了關於多件專利的主張。因此,當IP社群變得更熟悉及自在於IPR程序時,每年新IPR聲請案穩定狀態的步伐很可能在將於2014會計年度成功地提出申請的900件新聲請案以及5,000件(或更多)新侵權訴訟案之間的某處下降。 III. IPR如何運作 此時,已有數百 – 也許上千 – 關於IPR如何運作的發表、演說、文章、論文、會議及討論會,而且無疑地在未來有更多件。在聚焦於許多對專利挑戰者如此的有吸引力的IPR方面之前,此篇文章僅提出程序的簡要概述。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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