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6)

DEEP & FAR

 

來談智權產業化(三)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專利是國際流通的商品,身處異國的專利權人可以透過各地區代理人機制,不用離開本地就能買賣或授權專利,這個跨國產業早已存在。為能服務本地的科技業者,包括研究單位或學術單位,這個智權商品流通的機制應該更加的成熟。比如說,愛好玉石或是文化收藏品的人,可以透過街頭的店面或是網路上的商品櫥窗,得知這些商品的最近行情,比如說國際拍賣會上的成交價格。台灣的科技業者如果想要從事專利交易,無論是買方或是賣方,總該要先收集市場訊息,比較看看有哪些標的與交易對象。如果訊息不透明,吃虧上當將會是常有的事,惡事傳千里,也就讓這個產業的交易無法暢旺。因此,交易訊息的流通性以及交易平台的便利性將會是影響智權產業是否達成一定經濟規模的要因。這是發展智權產業的下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

有行有市,只要有商品就會流通。這好比在構成電動勢之後,只要有電子就會隨著電動勢的方向移動,形成電流。專利的產出過程其實不折不扣的就是一種勞力密集的製造業,這得仰賴發生創意的科技人才與實現專利文件的專利從業人員通力合作,好的專利產品才能夠及時出現。創意好比是玉石的開發,好的創意不過是一件璞石,打磨與設計的師傅是一塊玉石作品能否成為極品最關鍵的人物。在實務上,所謂In-House的專利人員需要與事務所的專利工程師密切配合,一方面需要充分提供發明概念的介紹,而另一方面則需要本於專業的素養以構想出精確且上位的申請專利範圍,如此一來,所產生的專利才能夠具有一定的專力強度。台灣科技產業過去蓬勃發展了三十年,智權產業沒有隨著同步,反倒是負面教材一籮筐,現在應該是徹底覺悟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