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5) |
DEEP & FAR |
|
|
別忘了新式樣專利(一) by Volpe
and Koenig, P.C. |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學士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
|
最近有一些數以十億美元計的專利裁決。其中的一個個案「蘋果對三星」案,因為兩家公司在全世界共爭訟了超過50件訴訟,而持續成為頭條新聞。「蘋果對三星」案不僅是因為超過10.49億美元對蘋果的損害賠償,或由於該兩家公司製造了絕大多數在美國使用的手機而是有趣的。從智慧財產的觀點,該個案值得注意是因為其倚賴一新式樣專利,而非一發明專利。如果具有智慧財產專業人士組成的大軍(炫耀其發明專利)之「蘋果」,可以從一個妥善擬具的新式樣專利受惠,或許你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