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7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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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PO前的品質程序手冊 |
朱珮柔 專利工程師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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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手冊的法定狀態被敘述為與現存的法定文字互補,且不拘束EPO、申請人或其代表人。實務上,這意味該手冊不能在EPO的溝通中被引用,然而,在該手冊參考的數個章節與段落在EPO前已被做成審查指導方針。另外,在本手冊中指示的程序性制裁或紀律措施,不能強加而致逸離效率實踐。 在手冊中,各種歐洲專利申請案的申請與執行的程序是依時間前後排列而記載的順序所描述。該手冊包括向EPO提出申訴的程序。此外,對於數個描述的流程提供方便的流程圖。該手冊由以下章節所組成: 1. 線上申請 2. 費用 3. 向EPO提出專利申請案 4. EPO的溝通與回覆 5. 審查中的口審程序 6. 撤回與限制 7. 異議 8. 控告 附錄1-11:流程圖與詞彙表 在手冊中所處理的選擇的主題,在此處更詳細地描述。 專利申請案 該手冊對於申請之行政要件以及申請案的表格與內容提供了詳細的資訊。較佳地,申請案以與Trilateral Offices所準備的共同申請格式相符而撰寫。申請案需以一足夠明確與完整的方式揭露該發明,且可被本領域技術人士據以實施。此外,其較佳的是,當本發明欲解決的問題是根據問題-解答方法所描述,藉由按照申請人所知最接近的前案列出最接近的前案與申請案共有的特徵,列出定義所請求的發明做為一個整體而改變前案的貢獻的特徵,以及詳細說明那些特徵所解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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