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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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克蟑] |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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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美國政府以寬鬆貨幣政策對抗金融風暴,華爾街上可謂是錢淹腳目,對於新投資標的之找尋於是成為顯學,凡是可以賺錢的行業都納入考量。於是,許多人腦筋動到了智權市場。高科技業者之間專利訴訟的對價驚人,引來投資人的目光也是早晚的事。
研究機構或學術機構將研發成果申請專利,再據以實現其商業價值,似乎是再合理不過的營運模式。這種只研發而不做生產製造或行銷產品的機構,老美稱之為非專利實施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y, NPE)。另外還有一種NPE,則是以專利當作是向生產製造或行銷產品的業者勒索的生財工具,這種NPE不受科技產業的歡迎,被稱之為專利蟑螂(Patent Troll)。統計資料顯示,美國法院近五年來由NPE所啟動的專利訴訟案件數量暴增,其中的一項根本原因就是華爾街的投資人開始將資金挹注於NPE機構的發展,Patent Troll如雨後春筍般的成長。為了適度抑制這些NPE的專利訴訟對於科技產業所構成的衝擊,美國專利法甚至於2012年進行了一次修訂,可見其對於產業影響之鉅。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從事設計、製造或行銷科技產品的業者將無可避免的要面對專利蟑螂的騷擾。讓我們一同來研究如何[克蟑]。
看到蟑螂千萬不要恐慌,以免錯失對付它們的時機。不同於一般業者,Patent Troll擁有專利但並不使用其發明,而只是四處主張專利排他權,不肯就範的對象可能要面對專利官司。所以,想要反制專利蟑螂,最根本的方法當然就是正面迎戰,直接舉發其手中的專利。這種對付專利權人的策略在台灣智財法院的案例中比比皆是,而且舉發成功率頗高,間接反映出台灣專利審查嚴謹程度不足的問題。不過,眾所周知美國專利申請制度完善且嚴謹,而且審查員無論在專業以及經驗方面都是水準之上,想要舉發一件美國專利而致使專利無效並不容易。不同於主張專利無效,新修訂的美國專利法提供另一種舉發選項,稱為IPR(Inter Parte Review),其作用可以只限於主張專利範圍的限縮。只要被舉發的美國專利的範圍縮小到無以致使業者的產品落入其權力範圍之內,這個IPR的結果就達到了應付侵權官司的目的。被告的產品既然不侵權,專利官司自然就打不下去了。提IPR需要及時,而且想要蒐集證據來舉發專利也需要相當的工作時間。所以說,遇到專利蟑螂絕對不能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