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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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之良好商譽:如何確保商標優先權 不會因商業買賣受到破壞 BY Neal R. Platt. |
藍含青 法務專員 •
台北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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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eBay在2008年6月輸了三件對抗LVMH控股公司旗下數間公司的相關案。該等公司,包括路易威登、迪奧服飾、嬌蘭、紀梵希、KENZO及迪奧香水,贏得了對持續在eBay公開平台銷售的仿冒品所提出之侵權訴訟,並獲得美金6千3百萬的合併損害賠償。此外,嬌蘭、紀梵希、KENZO及Dior香水尋求並已取得禁止eBay販售任何自家品牌產品的禁令,縱使該等商品為真品。[1]此案實質上即為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對蒂芬妮案判決的鏡像,在該判決,法院駁回蒂芬妮所有理由之該訴訟案,包括幫助侵權的主張。蒂芬妮隨後對該判決提出上訴,故高等法院之裁決亦備受期盼。
E.實體店面業主
紐約市運河街、北京絲綢市場、深圳羅湖商業城,緊鄰香港國境,洛杉磯聖提街、曼谷中心的群僑商業中心。世界各國的觀光客,甚至有名的旅遊導引皆認定前述地點為購買低成本名牌仿冒品之必訪景點,而這些商品於家鄉各品牌店面可能無法及時取得。[2]
[1] eBay已對各判決提起上訴。然而,於本文草擬時,僅有第一個對香水品牌禁令的上訴案獲得判決,惟高等法院仍維持原決議。eBay股份有限公司及eBay國際股份公司v.s嬌蘭等案,巴黎高等法院第一法院P科一般案卷第(無法公開)號(2008.7.11)。此判決書僅以法文作成,可參閱http://www.uslaw.com/library/Legal_Commentary/eBay_complying_French_court_order.php?item=19400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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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欲更深入了解名牌仿冒品與運河街的關係,可參見http://www.nytimes.com/2008/02/27/nyregion/27chinatown.html; 欲了解絲綢市場,請參見http://olympics.about.com/b/2008/08/14/silks-pearls-and-counterfeit-goods.htm;若欲了解羅湖商業城,請見http://cronicasdodesespero-adeblog.blogspot.com/2008/10/luohu-commercial-city.html; 若欲了解聖提街,請至http://www.lamag.com/article.aspx?id=8388&page=1;若欲了解群僑商業中心,請至http://www.bangkokpost.com/091108_Spectrum/09Nov2008_spec18.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