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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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登場: 一元化專利以及聯合專利法庭 作者:Marion Bruin |
謝博丞 專利工程師 · 中央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 交通大學光電工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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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專利法庭 這種新型態的法庭將會包含初審法院與上訴法院。初審法院將會在巴黎、慕尼黑與倫敦設立中央分部以及在其他欲設立分部的地點設立地方或區域分部,而上訴法院將會設立在盧森堡,為了這樣的法院,由荷蘭經濟部的Paul van Beukering先生做為主席一職所設立的預備委員會將會在接下來的一年準備許多實務的工作,例如:管理以及預算安排、法官的訓練安排與硬體設備,法院相關程序的規則已經接近完成的階段。 在聯合專利法庭可能會呈現由被授權的律師或有適當訴訟執照的歐洲專利代理人來代理當事人。對於專利所有人,這樣的方式有一個優點在於可以在歐洲專利局以及聯合專利法庭裡皆與相同代理人合作,這樣也許可以幫助降低訴訟中的成本。 聯合專利法庭對傳統歐洲專利的管轄權 這種新型態的法庭將會擁有一元化專利的專屬管轄權,重要的地方在於要去注意到一旦此種新制度啟動了,上述的聯合專利法庭也會對於現有以及未來的傳統歐洲包裹專利擁有管轄權。聯合專利法庭對於歐洲包裹專利的管轄權在過渡期的七年中不是專屬的,而在這七年後將會變成專屬。在過渡期內,關於歐洲專利的訴訟仍然可以被提出於國家專利法庭。UPC對於傳統歐洲包裹專利的管轄權意味著這些專利同樣可在一個訴訟中被無效,並在所有UPC的參與會員國產生效力,或是可在一個訴訟中獲得一非侵權的宣告,並在所有UPC的參與會員國產生效力。毫無疑問的,UPC的一個決定將會對於沒有加入單一化專利規章的國家所許可的歐洲專利有更進一步顯著的影響。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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