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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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就蘋果 對三星侵權案首次尋求外部意見 |
陳易慶 專利工程師 •輔仁大學日文系 •日本明治大學企管系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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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權威商業報刊日經報導,日本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已於2014年1月23日決定向公眾尋求相關資訊或意見,即類似美國法庭的「法庭之友意見書」,其內容為蘋果日本子公司,蘋果日本以及韓國三星電子間的一宗與智慧型手機相關之侵權案當中的「FRAND聲明[i]」。這是日本法庭首次就訴訟中民事案件尋求公眾意見。
日本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認為有必要廣泛聽取在實務上具專門知識且未參予先前判決之專家及業界人士之意見。這種就法庭審判向業界尋求意見的作法,預料將受到智財界相關人士之廣泛矚目。
此案係關於一稱為「FRAND 聲明」之行為,其涉及另一實體要求授權時,事先明示同意在公平(fair)、合理(reasonable)及無歧視(non-discriminatory)等條件下進行授權協議給該實體。蘋果稱儘管三星已簽屬FRAND聲明,三星仍主張蘋果侵權,且尋求禁止其商品之製造及進口。
(待續)
[i] FRAND聲明: FRAND代表公平、合理及無歧視之條款及條件。FRAND聲明是一個專利的持有人,聲明採「公平、合理及無歧視之條件」授權給另一實體在業界所有領域廣泛使用其標準專利。當一方要求過高的專利授權費時,專利技術的傳播本身將可能受到阻止。因此,此聲明是用來建立一個國際性的規則,以平衡專利權者之權益及被授權者之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