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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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及環境: 新FTC綠色指南 – Marc A. Lieberstein 及 Barry M. Benjamin |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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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4: 比較性訴求。將一產品與另一產品作比較之廣告必須清楚指明比較基線為何。例如,假如一水瓶宣傳其使用「少於30%之塑膠」,該訴求可能有欺騙嫌疑,因為其並未清楚指明比較基礎為何-該水瓶之一先前態樣或一競爭者之水瓶。 III. 1998-2010: 預先修正之綠色指南 在討論修正之綠色指南的細節前,注意1998年原綠色指南上一次修正及2010年發佈新的提議修正版本之間綠色廣告法背後的思想之演變,是重要的。商業界經歷綠色廣告訴求之劇增。進入該時期開始後的期間FTC指南之真空狀態後,某些私人行動者關心市場中的假的綠色訴求。最大的關心是當假的訴求彌漫於市場時,真實及非偽造的「不損壞生態環境的」綠色訴求之可信性會因假的訴求之盛行、及消費者不能辨別這兩者而受損。 一個這樣的私人行動者的指導變得特別有說服力。Terra Choice,一個關心環保行銷的組織,已發表關於綠色訴求之具洞察力的指南,稱為「綠色洗滌之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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