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3) |
DEEP & FAR |
|
專利流氓受到抑制 (一) by Baker & Hostetler LLP |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
|
自2013年6月起回溯的過去8個月期間,橫跨美國之數以千計的企業收到了同樣的來自隸屬於「MPHJ技術投資責任有限公司」(MPHJ LLC)之40家空殼公司的任一家之「授權團隊」的五頁信函:
「我們是下列特定專利的授權代理人。我們確認貴公司顯然是使用該專利技術者之一,我們與您接觸是要開始有關您需要一授權的討論…」。
該信主張收信者由於使用標準辦公設備,聲稱其侵犯了發明人均為Laurence C. Klein 之4個美國專利以及1個待審之專利申請案:US 7,986,426;US 7,477,410;US 6,771,381;US 6,185,590及美國專利申請號13/182,857。Klein不再擁有該等專利。真正的擁有者是神秘的MPHJ,其係於2012年夏末成立及受讓該等專利。大約在同一時期,一群名稱有六個字母的債務有限公司被成立—其中如AdzPro、EntNil、FolNer及GosNel--來授予專利權。或許並非巧合,此一重組是前一擁有者「無紙專案責任有限公司」(Project
Paperless LLC)的透過訴訟行使該等專利之兩次放棄了的企圖以後發生的。
透過其「授權代理人」,MPHJ聲言其專利涵蓋連接至一公司之電腦網路及直接將掃瞄影像送給電郵、一內部網路之一位置(例如,使用微軟的SharePoint)或者一FTP/SFTP之一位址的掃瞄設備的使用。該等專利中之最早者是主張1996年10月提出的臨時專利申請之優先權。其大多是在約90頁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