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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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及環境: 新FTC綠色指南 – Marc A. Lieberstein 及Barry
M. Benjamin |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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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環保訴求及綠色指南 鑑於強調,且有時不適當地訴求,產品及服務之「綠色優點」的行銷傳達策略的日益增加的使用,在1992年,FTC發佈其環保行銷訴求之使用指南,通常稱為綠色指南。1 該指南之目的在於建立一套指導方針,以確保公司不會經由不適當的環保訴求來欺騙消費者。在 雖然綠色指南只是法律之行政解釋,但FTC已持續使用他們作為執法行動之根據。此外,市場商人使用綠色指南作為一安全的避風港來抵抗FTC的行動: 只要廣告落入綠色指南中所述的意義內,則廣告不應被視為欺騙。 註釋: 1. 2. 基本上,更新後的指南已包含關於再生材料內容訴求、再生能源訴求、及碳補償訴求之更明確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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