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2)

DEEP & FAR

 

 

美國智財局在收到終局審定書後
所考慮的新領航計畫

 

蘇之勤 專利工程師

· 交通大學材料系

· 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

 

 

2013年5月19日,美國智財局啟動了新領航計畫,其授權審查員在發出專利申請案的最終核駁後考慮申復。該新領航計畫可讓收到審定書中之最終核駁的申請人選擇修改一個獨立項,與審查員面詢也是可行的。

 

這計畫其中一部份是為了減少延續審查(RCE)的數量。RCE就像整個程序重頭開始一般,由審查員施行新的檢索,找出潛在的新核駁理由是否存在。該程序的費用高且可長達數年。

 

在過去,收到最終核駁時,申請人可藉由修改請求項來答辯。然而,審查員有寬廣的裁量權以決定是否允准或考慮審定後的修正。在這計劃下,這些修正會被考慮。此外,與審查員討論(如面詢)對專利快速獲准有幫助。唯一產生的政府規費是延展費,其係從最終審定書的日期起算。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