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2)

DEEP & FAR

 

 

 

 

 營業機密之處理:

為離職員工尋得適當處置

作者:Walker Morris

張伯倫 專利工程師

· 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系輔修電信

工程學系

· 台灣大學電信工程學研究所

 

 
 
 

緊接於簡要的說明上訴法院對Vestergaard v Bestnet[1]此案最近的判決之後,對於離職員工在得知公司機密訊息後,所應扮演角色的議題,最高法院在這個複雜且進行中的訴訟的更深層面作出了判定。

       

背景

    簡而言之,Vestergaard 開發了能夠製造長效且纖維上帶有除蟲劑之蚊帳之技術。而

Vestergaard的離職員工們,包含員工Trine Sig女士與發展相關技術時扮演重要角色的Vestergaard顧問Skovmand博士,聯手建立起了另外的企業- Bestnet,欲和Vestergaard作競爭。在先前的訴訟中,高等法院判決Bestnet透過Sig女士、Skovmand博士和其他人濫用了Vestergaard關於製造蚊帳所使用的化學藥物以及配方的商業機密。然而 ,就Sig女士而言,上訴法院推翻了Sig女士背信的判決。Vestergaard針對此項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上訴

        Vestergaard 向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訴立於以下三個基礎:

 

    .根據雇傭契約,Sig女士對背信負有責任。

    Sig女士對於作為共謀濫用商業機密的營業人負有責任。

    Sig女士為Vestergaard工作,但Sig女士成立從事競爭長效殺蟲蚊帳的製造和銷  

      售之公司並為其工作,Sig對此負有責任。

 

      在最高法院院長Lord Neuberger做出且被一致認同的判決,Vestergaard的上訴被駁回。此判決的原因背後有著兩個重要因素。Sig女士從未私自獲取爭議中的機密訊息,另外,其實值道法律程序有進展前,Sig女士也並不知曉Bestnet利用Vestgaard的營業機密來製造產品。基於這樣的考量,法院方面強調不論是背信,或是對背信行為置若無聞,

並因此參予共謀的舉動,都使人對當事人的良知以及誠信有所疑問。Sig女士不但未曾獨自佔有該等營業機密,也未曾知曉該機密被濫用之情事,因此未發現對其誠信之懷疑。就雇傭契約而言,沒有明示的條款指出已被違背,而這也暗示著Sig女士不曾由其是不知情的協助他人濫用商業機密之條款是錯誤的。

 

          最高法院指出法律應對智財權以及營業機密間的有效保護維持實際的和公正的平衡,不應不合理的限制市場競爭。雖對智財權的保護對於研究、開發以及科技的進步至關重要,法律不應對於離職員工有過多限制,使其不被鼓勵去為社會大眾帶來益處或使自已進步。

 

WALKER MORRIS的評論

      對於涉及離職員工如何處置商業機密的任何情事中,同時考量商業利益和離職員工個人前途的需求,Sig女士的案例是個很好的例子。

 

      Vestergaard v bestnet之間的訴訟會持續考量和澄清重要的背信議題。Walker Morris將會持續關注及報導重要之發展。

 

[1] Vestergaard Frandsen A/S (now called MVF 3APS) and others v Bestnet Europe Ltd and others [2013] EWCA Civ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