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 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1)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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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稅天堂的戰爭(10) |
蔡律灋 律師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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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稅天堂紛紛設立之誘因及特性 為決定美國及其他國家應採取什麼行動來對付避稅天堂,首先必須檢視避稅天堂紛紛設立之特性。藉由進一步瞭解其特性,將能有助於具體針對在避稅天堂透過銀行保密法隱藏收入之稅捐規避者,制定及執行更為有效之政策。 (一)一個國家成為避稅天堂之誘因 許多國家認為藉由制定銀行保密法,而成為避稅天堂,或與避稅天堂建立同盟關係,以協助有錢人將其資產移轉至避稅天堂,是有利可圖的政策。「大約有15%之國家為避稅天堂…這些國家通常是小而富裕的國家。」[1]又即使世界上有15%之國家為避稅天堂,「世界貿易的半數似乎都經過避稅天堂,雖然實際顯示出的數字僅占世界國內生產毛額(GDP)之3%」。 一個國家會成為避稅天堂,往往是基於一個不可否認之理由:吸引資本以協助促進其金融產業之成長。詳言之,「避稅天堂國家接受大量外國投資,大部分國家並因此在過去25年間享有極為迅速之經濟成長。」[2]其原因在於下列基本經濟學原理:較低之稅率會增加投資人之稅後收入,並因而增加投資人將其資產以投資之方式,由高稅捐領域移轉至低稅捐領域之誘因。避稅天堂即為最終低稅捐領域,故避稅天堂會享有最大的投資資本流入。此論點精確來說亦為統計資料所支持。一般而言,稅率減少10%會導致一國外國投資增加6%。「應稅所得之來源只有三種,即土地、勞動及資本,其中又只有一種無法移動。資本在今日能夠以光速來移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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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hammika Dharmapala & James R. Hines, Which Countries Become Tax Havens 1 (NBER Working Paper No. 12802, 2006), available at http://www.nber.org/papers/w12802.
[2] Id. at 1.
[3] Terry Dwyer, “Harmful” Tax Competition and the Future of Offshore Financial Centres, Such as Vanuatu, PAC. ECON. BULL., 2000, at 48,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