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1)

DEEP & FAR

 

 

變革之風,繼續吹過美國專利法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重要科技的優先審查

對於國家經濟或國家競爭力很重要的產品、製程、或科技申請案將接收新的或是不同的審查優先順序,但是美國專利局並沒有此新程序將如何實現的細節。

 

發明人的宣示或聲明

在新的規定下,美國專利局採用一種合併申請權讓與和宣誓書的組合形式來允許專利的受讓人為原申請人。此結果的文件是完全可記錄的,且應可導致一個簡化的程序。

 

用於小型企業的專利申訴專員

專利申訴專員計畫的成立是為了協助專利申請人、律師、以及代理人關於審查停滯、並通過正常管道的努力都未取得成功的申請案處理之問題。該專利申訴專員計畫是在此狀況下的一種溝通介面助理。

 

未來之改變

如同上述,法律和程序相關的專利申請和申請過程方面中有很多的變化,目前還不清楚這些變化將如何影響程序,以及是否未來「妙方」將改變程序。就現在而言,美國專利局似乎把合理的程序付諸於紙上,而只有時間能知道是否他們能達到預期的結果。

 

八月產生多個十億美元的專利評決

夏天傳統的慵懶、朦朦朧朧的日子並沒有適用於102年這八月的專利評決的領域。在智慧財產領域正常相對緩慢的時期,兩個陪審團藉由作成孟山都與蘋果公司所擁有的專利被侵權的十億美元評決震驚了智慧財產世界,而指出杜邦先鋒與三星已分別侵害這些專利,雖漸增的大規模評決對專利審判而言並非新奇的,這種規模在一個月內有兩個確實值得重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