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1)

DEEP & FAR

 

 

廣告及環境: 新FTC綠色指南 –

Marc A. Lieberstein 及

Barry M. Benjamin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I. 引言

過去十五年來,廣告及環境已變成親密的朋友。公司現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積極宣傳其產品的「綠色」品質及特性。本文討論聯邦貿易委員會如何尋求管理這樣的宣傳主張,及公司能如何採取措施來確保他們及他們的競爭者遵守法律,以避免欺騙消費者。

1992年是發展與環境及環保主張有關的法令之重要的一年。ECO-92,關於環境及發展之聯合國會議,在里約熱內盧舉辦,而雖然其並非關於該主題的第一次國際會議,但由於各國元首的高出席人數,其變得著名。1 降低人類對於環境之衝擊及為未來世代保護環境終於變成全球資本主義世界關心的事,其暴露出一個新的術語:「永續發展」。

之後,對於環境的關注大大地增加。公司逐漸開始改變其慣例,使用再生原料,並結合再生能源及發展對環境造成較少傷害的製造及物流程序。

 

註釋:

1. 見聯合國網站,地球高峰會,於http://www.un.org/geninfo/bp/enviro.html(2010年6月24日最後一次拜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