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1)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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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臺灣社會(十) |
· 交大航技系輪機組畢業 · 輪機高考及格 · 輪機甲種特考及格 · 台大法律系畢業 · 律師高考及格 · 東吳法碩甲組碩士 · 創立道法法律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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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油品事件,實予人不少啟發。此現象存在已久,甚至十數或數十年,且擴及大 廠,乃社會普遍現象或集體墮落,此其一;「輸人不輸陣」之俚語呼應「破窗效應」, 不法或殘缺監督所生之利益,如不急速制止,必然擴散;反之,如良心或優質受有鼓勵 或利益,則生燈塔效應或強光集魚效應。故我社會奇缺抑惡揚善機制,循致集體墮落, 此其二;我社會傳統美德漸失、新時代倫理未立,是以惡源頻起、善種難生。雖人際關 係尚存傳統而屢獲外人讚賞,然逐利或商業拼場現實迫人難以自持,於缺乏抑惡揚善機 制下,向下沉淪難免,此其三;民主解放下,實現自我乃最高憲法,群體或大我意識不 受鼓勵。在社會定義或觀點中,自我實現恆以名或利為指標。身死留名之期盼日漸淡薄, 切膚之物質利益常為核心訴求。在一切向錢看,或各國不擇手段(自殺性優惠或降稅)招 商引資,及各路媒體為個人及公司國內及國際排名添柴加火下,不服輸之潛在本性,外 加「成王敗寇」之心理威逼,惡念一生,失德敗行陡現,此其四;經濟發展當頭年代, 文化或氣節修養或教育,早遭棄置,「笑貧不笑娼」於今尤烈。西方周一至周六廝殺商 場,周日向基督禱告以求赦罪;東方平日算計輸贏,於法會或道場行善或佈施,以求添 福報或消業障。工作日或平日之廝殺與競逐,已開啟失德敗行大門,此其五;西式民主 大盛年代,於臺灣尤烈,社會集體活在膚淺或霎那當下,每遇事件,常不究事件本相, 而僅喧鬧一陣後,重溫「歷史給人之教訓是:人類永遠學不會教訓」,等待下一循環或 事件。本事件豈非僅屬重演之故事?此其六;有好些油品,因係混油,僅是應標示而未 標示,並非毒油而不可食用,經「語不驚人誓不休」之媒體加油添醋結果,非但理性解 決之道無著,國內群情激憤之餘,臺灣國際上「食品王國」之地位或封號,瞬間有變成 「食品亡國」之虞,此其七。 一人、一社會或一國家,欲功成名就、可人生存環境或民富國強,須有正確心態、風俗 或制度。吾社會或國家之缺失,表現於內者,有如前段所載;表現於外之一例者,莫如 甘比亞無預警宣告斷交。往昔支票外交,兩岸競相以各自民脂民膏取悅「番邦」,「番 邦」甚至樂於游走兩岸以取高贖。臺灣在獨專人士綁架下,兩岸發展勢頭及國力落差日 鉅,民困國疲之餘,再難反對兩岸和解,然仍執著面子或不改偏執,表面上續拒兩岸統 合,陰私下放任或鼓勵自己或親朋好友前往對岸發展,持續荼毒臺灣人民,而拒卻兩岸 先行形式上統合,以止類若甘比亞之惡意取贖。謝長廷昔日以不當舞女陪人搖擺自況, 而堅持臺灣自主;因年歲或智慧增長,而前往大陸破冰,欲助民進黨脫離獨衣,可惜在 獨專人士圍困下,全黨僅能坐困愁城。試想兩岸關係光譜有如下可能:(一)實質統一、 (二)形式統一、(三)實質統合(兩岸政經制度曾經或將驅同)、(四)形式統合、(五)形式 分治、(六)實質分治(兩岸僅有名義上聯結,近乎九二共識)、(七)新型態一中各表(大 陸重取一中,臺灣重取各表)、(八)形式獨立、 (九)實質獨立(兩岸互不追求最後聯結) 及(十)臺獨建國。國民政府退守臺灣,應屬第五狀態,在歷史有無形原因及獨專人士有 無意識之過去追求及近年脅制、操縱及/或世道規律反制下,兩岸狀態雖曾一度推移而 瀕臨狀態(八),目前狀態應係回退處於狀態(七)與(八)之間,而大陸總體外在民意訓練 下,目前所求者,唯狀態(六)或(七)。當兩岸處於狀態(三)或(四)時,蔣介石秉持「漢 賊不兩立」而拒絕美國在聯合國之雙重承認,導致獨專人士在數十年後,鼓起臺灣「加 入聯合國」之驚濤駭浪;阿扁掌政之初,筆者力促臺灣以正式承認狀態(六)或(七),交 換取得臺灣對大陸政治及經濟之部分發展掌控權,可惜此議或因誤會,或因諸般有無形 原因,未能實現之餘,轉而刺激阿扁腦羞成怒,對內以類若公投方式搞激獨,對外則以 烽火外交而喪失十個邦交國。而今,臺灣欲取對大陸政治及經濟之部分發展掌控權已屬 不可行,大陸要求臺灣正式承認狀態(六)或(七)則未嘗遷異,而臺灣拒絕承認兩岸處於 狀態(六)或(七)之能力,則益發渺茫。回首來時日,翹首未來,果臺灣拒絕承認兩岸處 於狀態(六)或(七)之能力必然每況愈下,則失去對大陸政治及經濟之至少30%發展掌控 權之昔日大好時機,臺灣應以「不以成敗論英雄」而仔細品嚐過程比結果更重要之滋味, 抑或應以「不識時務者非俊傑」而自勉自惕於今日大局之觀察與取捨?異言之,臺灣應 繼續受獨專人士脅持而拒絕承認兩岸處於狀態(六)或(七),並於未來因無力反抗而屈辱 如此接受,抑或應及早醒悟而試取對大陸政治及經濟之殘餘發展參與權,寧非顯然?
臺灣所存問題為人不稱其位,或在位者不稱其職。就前者之在上者而言,論者謂扁、馬 之能足治北市而不足治國;就前者之在下位者而言,其中有制度性之因素。不論何者, 除有西式民主重要參與其間外,亦有無形氣數輪轉運作其間。就後者中被在上者所指派 者,必存前述因素;就後者之在野競權者而言,其中當然亦有制度性之因素;就後者中 依制度任用者而言,其中有世界或社會所型塑之流行文化或風氣重度作用其間。不論前 後者,西式民主顯然決定性參與其間。而西式民主能大作於今日,乃地球、人類或宇宙 演化發展所然,何人得能遷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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