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0)

DEEP & FAR

 

 

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一oo)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信工程研究所

 

 

§50-I "馬庫西"表示法("Markush" Expressions)

 

        馬庫西表示法被描述在MPEP 706.03(y):

       

Ex parte Markush, 1925 C.D. 126; 340 o.g. 839,在化學案中,認可主張一表示為由某些特定材料所組成的群組的屬(genus)。此種申請專利範圍在沒有相適應於申請人所欲涵蓋領域的範圍的慣常被接受的通屬(generic)表示時被使用。在冶金學、耐熱學、陶瓷學、藥學、藥理學及生物學是最頻繁被依馬庫西公式主張的,但純機械特徵或方法步驟亦可使用馬庫西主張形式來主張,參見Ex parte Head, 214 U.S.P.Q. 551 (Bd. Appl’s 1981); In re Gaubert, 187 U.S.P.Q. 664 (C.C.P.A. 1975)以及In re Harnish, 206 U.S.P.Q. 300 (C.C.P.A. 1980)。

 

        馬庫西表示法通常被用在化學案,因為其處理命名一選定的材料群組。然而,從業人員已經有時在非化學案中,例如機械和電子案,如此一種表示法的使用理念將同等適用。手冊該節陳明其可被用於"純機械特徵,"像是簡單的螺絲或U型釘,或甚至個別的大型、復雜結構。其可被用於方法步驟,例如黏合或釘合。

        馬庫西是一種涵蓋二或多個在所主張的組合物中作用的不同材料(元素、自由基、化合物等)、機械元件、或方法步驟簡單的通屬表示法。

        一來自前一節的典型例子,申請專利範圍第12項:

 

        …一鹵素,其係選自由氯以及溴所構成的群組。

 

        注意此涵蓋了氯或溴二者之一,或五個鹵素群組中的兩個特定元素二者之一,明顯違反了在第24節中所討論的禁止替代式主張的"規則"。馬庫西理論因為必要性而產生的。在先的例子,對於五個中的兩個鹵素的特定群組沒有通屬名稱。因為用語不足而駁回一通屬申請專利範圍似乎不合理。因此,馬庫西用語被用來創造一人工的通屬表示法。

        馬庫西先生的系爭申請專利範圍涉及了:"一材料選自由苯胺及苯胺的鹵素替代物所構成的群組。"

        馬庫西用語可以被使用在任何發明專利的法定類別;在任何涉及數個材料的替代形式。因此,雖然申請專利範圍可以是機械結構,一製造物,所述馬庫西表示法所描述結構的特定元素可以是一化學形式的限制。作為一個製造物的例子,在第45節的電阻,如果針對該端部帶件能作用的材料只有銅、銀及鋁,或假如因為任何其他理由,限制在該三個材料的申請專利範圍是期望的,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的子句(c)可載明如下:"一可導電金屬的帶件在與碳塗覆電接觸的蕊心的每一端係選自由銅、銀及鋁所構成的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