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8)

DEEP & FAR

 

 

K&P 智慧財產高等法院裁決報告

於2013年3月

 

 

林曉杭 專利工程師

.美國杜蘭大學生物統計碩士

 

 

K&P意見

 

一般來說,滿足完足要件在日本的應用比在歐洲和美國更嚴格,而且在權利要求中所定義的參數的測量條件也需要在說明書中更詳細地揭露。然而,這個決定教示了有些條件的未充分揭露可以藉由提出釋明所主張參數在一廣泛的 “標準” 條件的範圍中之補充資料,而予補足。

 

2. 一般通用技術常識有多少可據為用以決定創造性?

Honshu化學工業對日本特許廳廳長,案號2012 (Gyo-Ke) 10245,判決於2013年3月25日

 

申請人Honshu化工提出了一個有關1,1-雙(4-羥基苯基)-3,3,5-三甲基環己烷(BHTC)產品製造過程的專利申請案

 

但申請案最終在2012年由日本專利局上訴委員會以缺乏創造性為由被駁回。

 

對於日本特許廳的決定,Honshu在2012年於智慧財產高等法院提出撤銷訴訟。

 

系爭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1如下:

“用以製造1,1-雙(4-羥基苯基)-3,3,5-三甲基環己烷(BHTC)的方法,其步驟包含:

(a)    一反應步驟,將3,3,5-三甲基環己烷與酚類在酸性催化劑作用下在含BHTC之苯酚加合物晶體漿體中產生反應;

(b)    一中和步驟,該反應後將所得該漿料反應混合物與PH值介於5到8的鹼加熱後形成溶液;

(c)    一第一過濾步驟,將該溶液冷卻以得到BHTC的苯酚加合物晶體,接著過濾該得到的晶體;

(d)   一第二過濾步驟,在一晶體溶液中加熱並溶解該經第一過濾步驟得到的加合物晶體,接著冷卻及過濾BHTC結晶;

(e)    一循環步驟,用以循環至少一部分含第二過濾步驟中得到的BHTC的濾液至反應步驟(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