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8)

DEEP & FAR

 

 

將你珍貴的雞蛋安全地
置於單一的專利籃子中
續上回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而且,預算安排、法院程序的規則以及一些對於工作分配的規定仍有待完成。沒有這些最終的細節,關於投資組合發展的經濟選擇將仍待猜測。然而,期望對於一個單一專利更新費用的花費應不高於約四個代表國家專利。況且,有關法院費用,打算讓案件管理應以有限的揭露以及避免需要專家來保持審判簡單。

以工作分配而言,巴黎、倫敦以及慕尼黑的三個中央分部將根據技術專門化來分配工作。這將使得每個地區在其專家區域內發展勝任以及訓練技術法官。細節尚未完成,但是一有利於巴黎的40/30/30分割根據以下技術能力而被提及:

l   倫敦:涉及落於國際專利分類C部分的化學與藥物的案件,以及落於國際專利分類A部分的人類必需品;

l   巴黎:涉及落於國際專利分類D、G以及H部分的電子學、電腦科技以及紡織品的案件;

l   慕尼黑:管理訴訟以及在國際專利分類B、E以及F部分的機械工程。

另一個的工作之可能分配仍然不明的區域是介於地方分部以及中央分部間。明確的細節尚未宣布,但是期望對抗國外被告的侵權訴訟將在中央分部提出。對抗歐洲被告的侵權訴訟將在侵權發生的本地區域或被告的居住地舉行。無效的訴訟通常將在中心地舉行,導致有如現在在德國的一個部分分枝制度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