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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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Samsung案例 顯示U.S.設計專利如何發展 |
黃郁靜 專利二組副主任 •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 •陽明大學生物藥學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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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於巡迴法院開始的Apple Inc.與Samsung
Electronics Ltd.之間的高風險戰 爭突顯智慧財產法的世界中已發生自1980年及1990年以來的重要改變:設計專利的重 要性急劇升高。 回到1988年,Apple向Microsoft Corporation提出訴訟,宣稱該公司侵害Apple Macintosh的圖形使用者介面的 “look and feel”的著作權。Apple最終敗訴的那次訴訟是 著作權案例,其中Apple必須向法院釋明Microsoft已實際上複製Apple電腦的設計與外 觀。在1994年,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判定,依據著作權法, “Apple無法獲得關 於圖形使用者介面的構想類似專利的保護”。 快速往前到Apple與Samsung目前的法律訴訟,焦點又是設計。但是這次,Apple 提出的理由是專利侵權─不是著作權。僅管該案例有一些關於實用專利─聚焦在某物如 何運作的那些─其大部分圍繞著設計專利,其重點在於某物看起來如何。事實上,主持 該案例的Lucy Koh法官,注意到較早的判決: “此初步禁制令聲請的核心在於設計專 利。”
McAndrews, Held &
Malloy的合夥人Christopher Carani說 “對於此案例,設計權已 在專利法的世界具有中央舞台,” 根據Epicenter IP Group的執行長Ron Epstein,在80年代及90年代早期,專利並 不像今日那麼注重技術。他說
“但是今日專利在保護創新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特別是設計專利正扮演著更重要的角色。在1994年,舉例來說,根據美國專利局 的資料庫,在美國核准11,000件設計專利。在2011年,USPTO核准那個數量的幾乎兩 倍:2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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