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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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蘭哈姆法(Lanham Act)下, 關於商標法和不正競爭法的個人筆記 |
楊怡玲 法務專員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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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ilton
Handler。1996年春季,法律與當代問題,第59期,頁5-12。 (來自:杜克大學法學院,北卡羅萊納州,27708-0364,達勒姆,郵政信箱90364)。 這短回憶錄,係被一位於1926年,開始他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Stone法律助理生涯的教授和執業者所寫的。這篇文章追溯作者從早期參與商標法即當「缺少被報告的決定,而使得一個新手可能閱讀所有法院意見」。這份「個人筆記」有趣的一面是,作者在解釋司法判決的能力,係以這些判決作成時,商標專家的觀點,而不是以分析當前法律狀況作為背景。雖然本文對於僅尋求有關法律目前解釋之執業者可能具有有限的價值,作者對很少受挑戰的目前趨勢(例如,依賴Polaroid因素,反稀釋法,和商品包裝保護)的批評,可能使一些執業者重新考慮現在被視為既定商標法的某些方面。 對於此唯一令人失望的是,我們並沒有以更廣闊討論去處理這個賢明作者。 商標法的最新發展 由Mark Thurmon。1996年秋季,德克薩斯州知識產權法雜誌,第5期,頁155-75。(來自:美國德州大學,學校法律出版社公司,德克薩斯州78714-9084,奧斯汀,郵政信箱149084。) 這篇文章,正如其標題聲稱,提供商標法最近發展的簡要概述,涵蓋1995整年和1996年初的判決。本文涵蓋的主題,如主權豁免,混淆可能性,產品配置,和虛偽廣告。 作者係一位商標從業者,提供每個案件的關鍵事實和問題的簡明摘要。此外,他不僅解釋了已被判決所回答的法律問題,也提出了被判決所提出或未解答的問題。 本文將幫助執業者尋找更簡潔、更新的商標法的最近發展(1996年秋季),並將補充截至1996年秋季未發行的商標研究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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