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月號     (250)

DEEP & FAR

 

 

在日本用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

海關進口暫停措施

(出自YUASA AND HARA INTELLECTUAL

PROPERTY NEWS

 

 

張煜偉 資深專利工程師

中央大學電機學系

中央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1. 簡介

在日本,用於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保護的海關措施已被海關法所規定。在這些措施之中,進口暫停措施所課予IPR侵權之物品,被認為對於IPR的保護,

是有效的。為保護IPRIPR持有人可藉由採取法律行動來控告侵害IPR之人,但在訴訟上獲致任何判決之前,這需要許多的時間與花費。另一方面,對於IPR持有人來說,要求海關採取適當措施來保護IPR一般來說會花費較少時間與費用,且在許多狀況下,用於保護IPR的總花費會較低。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提供海關進口暫停措施的概觀(第2節)、實際程序(第3節)以及一些申請人應特別注意的要點(第4節)。

2. 海關進口暫停措施的概觀

1)適用海關進口暫停措施的IPR範圍

海關進口暫停措施被採用於侵害以下權利之物品:

<海關所保護的IPR範圍>

商標權、著作權、著作權鄰接權、專利權、新型專利權、設計專利權、積體電路佈局設計權、植物育種人權、著名商品與商品造型指示(不正競爭防止法)(由2005年海關法修正新增)

關於商標權、專利權、新型專利權、設計專利權、積體電路佈局設計權、或是植物育種人權,這些權利的註冊對於這些權利的建立來說是必要的,且對於採取海關進口暫停措施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在這些措施是基於著作權、著作權鄰接權、或對於違反不正競爭防止法的行為,權利的註冊動作不是必要的,而因此海關措施可以在沒有任何註冊下被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