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10 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6)

DEEP & FAR

 

 

商標與人權:

油與水?或巧克力與花生醬?

Megan M. Carpenter著

 

蕭旭廷 法務專員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一、緒論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關於智慧財產權與人權間的交集之討論,在一方面,智慧財產權或智慧財產權的客體間,或另一方面其與人權間是否有直接的關聯,都引起了踴躍的辯論。晚近,這樣的討論更轉向了商標領域,諸如「商標是人權嗎?」並更喚起這樣的問題。本文試圖探索這個問題,並直接思考商標於人權的框架之下是否有合適地位,無論商標與人權是像油和水一樣不可混合,亦或將兩者視為一體,而可大於其個別的總和,就像巧克力與花生醬一般。

    分析上首先將針對人權作廣泛的討論,包括各種權利是如何被定義、以及在整體法律體系下是如何被理解。接下來本文將檢驗國際人權文件中,智慧財產權是如何被涵蓋的,以及根據這些文件,探察智慧財產權是如何被執行與解釋之尺度。總之,相對照於著作權和專利權,商標權之種類,並不是從人權本身的考量為出發點的。第三部分將分析討論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公約中之財產權條款對於智慧財產的規範內涵,依據歐洲法院之見解,智慧財產權十足符合財產權的要素,並且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近來的見解也明白揭示了商標的註冊和申請都屬於財產權的一環。第四部分將探討財產與人權間之關係,包含財產權在時間的深度及廣度上之發展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