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6)

DEEP & FAR

 

包含“實質上(Substantially)”一詞的
專利請求項(續)

薛家鳳 資深專利工程師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案例(3)

對於這種情況下,刪除該術語“實質上”會造成請求項將被認為違反修訂規定的風險。更具體地說,該案例顯示成分(A)的含量是小於1%,但並不表示該成分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是有可能請求項無法涵蓋如下實施例的風險,在該實施例中,(A)成分是完全不存在的。

 這個問題的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將會是在其說明書中描述“成分(A)的較佳量是低於X%”,並根據該描述作出修訂(如果必要的話)。

結論

 如果一使用術語“實質上”的專利申請是將要在日本提交,必須要除了技術用語之外,提供一個優選的數值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