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6)

DEEP & FAR

 

 

日本專利審查(一)

by Shiga International Patent Office Japan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1專利申請

1-1直接申請

到期日:

一個根據巴黎公約主張優先權的申請,必須在優先權日起一年內提申。其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等必須以日文或英文撰寫。JPO不接受任何以英文以外的外國文字撰寫的直接申請。如果一申請是以英文提申,一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與圖式的日文翻譯必須在優先權日起14個月內提呈。

誤譯的更正

對於一篇以英文撰寫的專利申請,在日文說明書中的誤譯等可以基於英文說明書而被更正。

提申日:

在日本該申請的提申日將是其在JPO的提申日。

1-2基於一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的申請案

到期日:

一個PCT申請可以在優先權日起的30個月內進入日本的國家階段。其日文翻譯必須在進入日本的國家階段的兩個月內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