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5)

DEEP & FAR

 

包含“實質上(Substantially)”一詞的
專利請求項(續)

 

薛家鳳 專利工程師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出現“實質上(Substantially)”一詞的三種常見的請求項型式

 

專利請求項中的表達

實施例中的支持

案例(1)

一種化合物實質上包含(A)、(B)和(C)成分

描述一種化合物包含成分(A): 30%、(B): 30% 和(C): 40%

案例(2)

在實質上為中性的條件下反應

描述一種在 PH值為7的反應

案例(3)

實質上不包含該成分(A)

描述成分(A)的比例少於 1%

案例(1)

案例(1)是在日本以外的國家常見的請求項型式,但在日本的審查員有可能會核駁

它。如果被核駁,刪除“實質上”的用語通常可以克服不明確的核駁,但也有一種風險,

就是簡單刪除“實質上”一詞將限制該專利請求項的解釋空間。

 這個問題很難找到根本上的解決方案。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比如說,將是在說

明書中的陳述“(A)、(B)和(C)成分的份量最佳是佔組合物總量的X%的或更多”,且如

果有必要,基於上述的描述而進行修正。

案例(2)

本案例也是一樣,在核駁下,刪除“實質上”的用語通常可以克服審查員的核駁。
然而,像是“中性” 這樣一個用詞的定義因不同的技術領域而有所不同,並且需要說
出該pH值的一個特定較佳的數值範圍。